按照我校有关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,经12月6日校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,确定如下招标项目的中标人:
1、实验室仪器(57号标):部分设备分别由杭州蓝天仪器有限公司、浙江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标。
2、小型机:由浙江易时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中标。
衷心感谢参加本次招标工作的各投标单位的大力合作,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校招投标工作,同时希望本次中标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合同,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品牌和优质服务。中标单位请自“中标公告”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。
浙江林学院招投标办公室
2006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