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各有关部门:
为便于对寒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安全考虑,经研究,决定对寒假留校(春节在学校过)学生实行集中住宿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中住宿时间、地点
1、时间:2007年2月11日—2月26日。
2、地点:衣锦校区:男生:E9公寓1—2楼,女生:E9公寓3—4楼。
二、申请集中住宿程序
1、学生个人提出申请。
2、经学生所在学院盖章同意。
3、申请表交后勤集团住宿服务中心办公室(集贤食堂三楼313)登记备案,并安排房间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截止时间:1月26日。
2、集中住宿期间水电费自理。
3、除B10公寓、E9公寓外,2月11日—2月26日,其余各学生公寓均实行封楼。
4、中途返校学生一般不另行安排住宿,若有特殊情况,需办理有关手续后,到住宿服务中心安排集中住宿。
5、东湖校区辅导员(辅导员进公寓)与后勤职工若需留校住宿,需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同意后交住宿服务中心备案,并统一调整安排至研究生楼(B10寓)。
附件: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表
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