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[浙教工字(2002)7号]和[浙林院工(2002)14号]文件精神,在各分工会民主推荐、评选、公示,经党总(直)支审核同意,产生本单位的本校2001——2002年度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的人选基础上,经学校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评选委员会审定,报党委批准,授予方陆明、朱曦、朱玉球、吴丽华、张霞妃、李正贤、沈月琴、沈建萍、陆金林、周国泉、林夏珍、徐根清、钱俊、钱杭园、章晓雯、黄文英、黄慧君、潘继进等一十八位同志为本校2001——2002年度校“事业家庭兼顾型”先进个人荣誉称号。
(工会)
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